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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分行荣获2021年度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综合评价A类行称号

发布时间:2022-03-11 作者: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近日,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对2021年度蚌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综合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蚌埠分行荣获A类行称号,位列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名。

    贯彻执行人行综合评价有关规定是蚌埠分行促进合规经营、坚守风险底线、确保各项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完善细化行内经营管理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蚌埠分行高度重视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综合评价工作,党委书记李亚君同志亲自担任贯彻执行人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加强对日常工作的过程管理。一方面多次亲自带队与人行相关负责人沟通汇报,掌握情况,报告工作亮点和加分项,取得人行主要领导的认可。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及时向行内相关部门通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情况,提出相应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目前,我行已建立执行人民银行综合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明确风险管理部为该项工作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细分,落实到具体部门及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各管理部门保持与人行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纠偏查缺补漏,保障了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我行将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纳入对行内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将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情况与各单位负责人、岗位员工绩效考核挂钩,形成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落实执行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22年,我行将继续把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过程管理,避免日常差错;持续学习改进,创新工作方法。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积极努力,为促进当地金融业稳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争取在2022年综合评价中再次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