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蚌埠分行荣获2016年度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A类机构”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3-13 作者: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对2016年度蚌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综合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5家银行获A类机构称号,其中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在上述5家A类机构中排名第一,已连续两年获得该项考核“A类机构”称号。
2016年,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在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执行方面,多次召开会议,明确责任部门与职责分工,将人民银行各评价项目对口分解到相关部门,定期保持与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定期纠偏查缺补漏。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人民银行的要求从综合管理、货币信贷、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反洗钱等十四个方面开展自评工作,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各项评估与综合执法检查。
今后,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将继续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工作落实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人民银行重点工作的配合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共同促进蚌埠市金融业稳健发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6年,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在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执行方面,多次召开会议,明确责任部门与职责分工,将人民银行各评价项目对口分解到相关部门,定期保持与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定期纠偏查缺补漏。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人民银行的要求从综合管理、货币信贷、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反洗钱等十四个方面开展自评工作,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各项评估与综合执法检查。
今后,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将继续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工作落实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人民银行重点工作的配合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共同促进蚌埠市金融业稳健发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