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减免债务”陷阱,维护消保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2-26 作者: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案例简介
客户张某在多个平台借贷负债20余万元,某“债务管理公司”承诺可为其“减免债务”,要求其停止还款并支付1万元“服务费”。随后该公司以“内部关系疏通”“律师函施压”等名义多次索要费用,但未进行任何实际协商处理。张某感觉异常来到交行蚌埠淮上区支行咨询相关情况,网点人员告知其可能遇到网络诈骗,并告知其通过官网正规渠道申请延期或减免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客户进行了报警。
法律分析
1.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停止还款将加剧法律风险。
2. 《广告法》第四条明确:禁止发布含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广告,涉事公司已涉嫌违法宣传。
消保提示
1. 金融消费者需警惕“减免债务”话术,除法律规定的个人破产程序外,不存在“打包减免”债务的合法途径。
2. 选择正规债务重组机构,必要之时可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查询机构资质,避免随意轻信无牌照公司。
3.“代理减免债务”的骗局,往往利用消费者急于摆脱债务的心理,通过虚假承诺诱导其落入陷阱。广大金融消费者需牢记:天下没有“免费减免债务”的捷径,唯有通过合法和透明的途径解决问题,才能避免人财两失,增强法律意识,选择正规渠道,是守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之道。

